通环审批〔2023〕018号
达州国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与研究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与研究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该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南职教园区。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43634.63m2,主要建设实训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实训中心、博物馆、运动场地、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校内桥梁和河流改道、景观打造等。项目总投资230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项目取得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建议书的批复(达市发改审〔[2022〕74号),以及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出具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通川水行审〔2023〕14号),同时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700202300002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公共生活设施处理。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实验废水经中和处置至PH值中性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达州市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1-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进行围挡作业,密闭运输,安装喷雾降尘装置,使用商品混凝土,设车辆冲洗平台,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表1相关要求;装修阶段选用环保型材料,加强室内通风换气。营运期实验室配置通风橱、酸碱洗涤塔及活性炭等;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垃圾收集点及时清理并消毒除臭。
5.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营运期选用环保型备用设备,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及校区绿化。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淤泥密闭运输至当地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回用;可回收建筑垃圾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清运到政府指定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处置;动物垫料、粪便等经紫外线消毒处理后,同动物尸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做好警示标识并加强“四防”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
7.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8.本项目若涉及放射性设备应到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完善落实相关防护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9.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