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3-05-25     点击数: 人次

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何国宽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

2023年5月22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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