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村登记、乡镇审核、区级核对”的原则及时做好实际种粮农民的申报、核查、发放工作,不误农时。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 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 一 ) 村组登记。(7月10 日-7月20 日)
村组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对种粮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村组内张榜公示等程序,公示期不少于7 天,要留有公示影像资料.对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登记时需提供流转 合同等资料。公示结束后将登记结果上报乡镇。
(二) 乡镇审核、录入数据。(7月20日-7月25日)
各乡镇街委组织专人对村级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认真审核,经镇(办)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同 时录入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原金保网)。
(三) 区级核定。(7月25日-7月31日)
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定, 同时将数据推送至区财政局审定。
(四) 补贴资金发放.(8月1日--8月5日)
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关 数据,确定补贴标椎,协调金融机构,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 原则上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发放监管系统(原金保网) 发放到实际资种粮农民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