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张海棠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学诊疗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罚款人民币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 2023年6月6日 | 达州市通川区 |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3年6月6日
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1 | 张海棠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学诊疗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罚款人民币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 2023年6月6日 | 达州市通川区 |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