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通川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一、实施文件依据
为稳定农业生态平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6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2】102号)文件精神,我区被确定为四川省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县。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参照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448号)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秸秆监测工作的通知》(N【2022】167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特编制了《达州市通川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3060”为目标,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以秸秆高值高效综合利用为手段,深入推进我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壮大1家肥料化利用企业,实现年产有机肥3万吨;培育1家秸秆燃料利用企业,实现年销售8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扶持3家秸秆饲料化利用专业合作社(企业),建立6个秸秆收储中心,不断优化“五化”利用结构,使通川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达到92%以上。
三、重点任务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0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社会投入505.7万元。
(一)建设秸秆收储库棚、池:7处,中央补助资金 33.7万元,占比6.74%。其中:秸秆收储库棚6处3663平方米、秸秆青贮池1处550立方米。
(二)秸秆“五化”利用:中央补助资金 264.5万元,占比52.9%。一是秸秆肥料化利用(腐熟还田)1.24万亩;二是秸秆饲料化利用1.27万吨;三是燃料化利用0.3万吨。
(三)购置秸秆机械设备:中央补助资金177.8万元,占比35.56%。
(四)技术推广和培训:中央补助资金24万元,占比4.8%。其中:秸杆综合利用宣传、技术培训、秸杆台账调查等,该项投资5万元。
(五)通川区2023年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该项投资19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
为实施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我局成立了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街委分管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土肥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项目相关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由区土肥站刘承江为组长、达州市土肥站杨鹏、通川区土肥站徐万光为成员的技术小组,技术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以及督促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严格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下达---区党政网征求经营主体意愿需求---统计汇总意愿需求---筛选确定项目实施经营主体---编制实施方案---报送市级评审---修改、上报实施方案---市级批复---区党政网公示批复文件---与经营主体签订实施合同---项目实施与监管---项目区级验收---资金拨付---申请市级验收---资料收集、完善、规范归档。
(三)强化项目业务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目标要求进行,操作规范、专业;强化痕迹化管理,对每一过程进行详细记录,拍摄照片和视频,建立资料档案,以备抽验查询。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青储池、收储库棚)的施工图纸等由承担主体提供,于实施前报建设单位备案,并作为验收依据。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财政局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双方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书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项目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五)强化风险把控
本项目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对补助量指标的认定。一是秸秆利用量的确认;二是机械设备的价格等。凡需要量化的指标,切实做到多人参与并核实签证。
(六)项目资产管理
主要针对收储库棚、机械、青储池的管理,承担主体要加强管理、爱护,不得变卖和转让,即使需要报废也需要履行相关程序,留存佐证相关资料,并上报建设单位备案。
(七)招投标管理
该项目属于补助项目,由承担主体自主实施,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不需要招投标;相关物资采购、技术服务等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