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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发改局:《达州市通川区粮食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通川区发改局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2-12-01     点击数: 人次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通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区发改局牵头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粮食应急预案》,现将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达州市粮食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通川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情况。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开展的应对工作。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对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补库、保障措施、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等级划分

 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在区级层面分为紧张状态紧急状态特急状态三个等级

(二)组织体系

1、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是全区应对粮食应急事件的领导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应对粮食应急事件,保障粮食市场供应。

2、区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区委书记、区长

总指挥区政府管副区长区发改局局长

成员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农发行达州市分行,各乡镇街委

监测预警

1市场监测预警

区发改局农业农村会同商务统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区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分析与预警,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加强粮食市场信息发布,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2突发事件监测预警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监测职责范围内因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粮食应急状态的异常现象,对异常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预防和处置措施建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监测和处置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发布相关信息,并在1小时内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简要情况。

(四)应急响应

特急状态政府主要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紧急状态政府分管负责组织指挥应对;紧张状态区发改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

(五)应急处置

1、动用库存商品粮供应市场

根据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指令,区发改局会同区商务局组织全区国有和非国有粮食经营者的库存商品粮稳定市场供应。

2、调运应急粮食供应市场

根据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指令,区发改局会同区商务局组织全区国有或非国有粮食经营者向有关粮食主产区商调应急粮食稳定市场供应,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申请安排粮食指令性调入计划。

3、逐级动用储备粮供应市场

根据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指令,区发改局组织储备粮企业动用储备粮稳定市场供应。

1动用储备粮的原则

若当地商品粮食库存不足,而采购和调配粮食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预计将很快出现断供时,逐级动用地方储备粮供应市场,即先动用区级储备粮,统一由区粮食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如区级储备粮不足,则由区政府向市、省申请动用市级、省级储备粮。

2动用区级储备粮的程序

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市场动态,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公平”的原则,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农发行达州市分行提出区级储备粮应急动用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特急状况下粮食应急供应措施

1)实行价格干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粮食品种和地域范围的价格干预措施,必要时由区政府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2)实行居民定量供应。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和范围。居民凭户籍管理凭证或身份管理凭证到政府指定的粮食供应点购买,供应价格执行销售最高限价。区发改局会同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居民粮食定量供应工作。

3)实行临时市场管制。由区政府报上级政府批准后,下令临时停止所有粮食交易,并由有关部门强制征购或征用社会现有粮油资源,统一分配供应。

4)其他必要措施。

5应急经费

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按程序报批应急动用的粮食发生的合理支出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清算。

6、补库

区级储备粮食应急动用后,由区发改局研究提出补库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农发行达州市分行适时下达补库计划,及时恢复储备粮库存数量,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等量补库

(六)保障措施

从落实粮食储备建立健全应急网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保障

(七)责任

对在粮食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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