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
为切实规范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着力解决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暴露出的违法用地、环保、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达州市中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21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请示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1个月的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在征集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达州市通川区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1〕17号)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为整治目标。通过集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秩序,着力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和经营乱象,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卫生整洁的健康发展模式,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第二部分为整治时间。2021年6月20日-2021年7月19日。
第三部分为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站点。
第四部分为整治重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照经营、超营业范围回收、违规回收、违规拆解、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卫生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等突出问题。
第五部分为责任分工。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一大队、区综合执法局、区供销社、通川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委的责任分工。
第六部分为整治步骤。包括宣传摸排阶段(6月20日—6月25日)、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7月19日)和长效监管阶段(7月20日开始)三个工作阶段。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委对本行政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严格依法办事;强化舆论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