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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解读

来源: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2-02     点击数: 人次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目的与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地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今年省委1号文件把优秀农民工逐步培养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村社干部、职业农民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等工作部署,有必要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考虑职业农民认定的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职业农民认定的有关标准和程序,为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实施文件依据

根据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农办〔20193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提升新型职业农民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培育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结合我区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需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认定分类

分类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种类型。

四、认定分级

分级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认定等次。区级负责组织认定初级职业农民。

五、认定标准

(一)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无破坏生态环境、融资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社会信用不良记录。

2年龄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重点围绕50周岁以下大中专学历人员和青年农民等培育对象。

3在本区域内专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或农业服务,收入的 80%以上来自农业经营收入。

4拥有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其经营规模以《达州市通川区新型职业农民适度规模经营标准》为准

5接受政府行业管理、指导。  

6具备经营家庭农场的相关技能和经验,在当地群众基础好,对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

)新型职业农民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满足以下条件和标准:

1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指拥有土地经营权,直接从事农业一线生产经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1)初级:①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在农业产业领域连续从业3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年;③具有一定的农业装备基础;④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格;⑤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通川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2)中级:①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②在农业产业领域连续从业7年以上,或在认定为初级职业农民后连续从业2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5年;③农业装备条件齐备,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④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格;⑤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通川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高级:①具备大学或农科大专以上或相当的文化程度;②在农业产业领域连续从业9年以上,或在认定为中级职业农民后连续从业2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7年;③具备现代农业新理念、新模式、新装备;④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格;⑤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通川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⑥拥有市场品牌和营销能力,生产经营的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

2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农业从业者。现阶段主要是带着资金、技术和市场等要素,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微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专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农业经理人。

3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以个体形式直接从事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人员。

评定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主要依据从业者获得的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经营业绩作为评定依据和标准。

六、认定程序

1、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农业从业者,自愿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家庭农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等)向从业所在乡镇(街道)申报,经乡镇(街道)核实后,填写《达州市通川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报表》。

2、审核。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认定条件,对农业从业者的申请材料、生产经营情况、遵纪守法和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培训培育对象后,报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3、评审。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由区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区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认定小组,对培训考核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

4、公示。对拟通过认定的人员在通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颁证。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农业农村局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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