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案〔2021〕18号
王红旗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唐甄纪念馆的建议》(第27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城市文化建设工作的关注,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唐甄历史文化挖掘、研究和宣传。一是组织成立学术研究机构,成立唐甄(唐瑜)思想文化研究中心并保障其运行。二是对相关古遗址遗迹进行保护,开展了宣汉南坝唐瑜古墓的保护性修复工程,争取将唐瑜古墓以及与其关联的中山寺成功申报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投入资金在宣汉县南坝镇建设打造了唐瑜帝师文化广场,规划建设唐瑜帝师铜像等,使其成为达州唐甄(唐瑜)文化的重要地标。三是深入开展研究传承工作,出版了《宣汉文化》唐甄唐瑜专辑、《唐甄启蒙思想文化》专著和《唐甄唐瑜思想文化研究》论文集等,成功举办“中华巴渠文化千里行 f 走进帝师文化之乡”文化采风活动座谈会,并在《达州日报》整版推出《挖掘唐甄唐瑜思想打造达州人文旅游名片》等文章。成功举办“阅读经典 f 筑梦宣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唐甄思想)走进宣汉中学“大讲堂”活动,并在宣汉电视台《专家讲坛》中开设了唐甄思想专题讲座。通过深入开展唐甄思想的挖掘、研究、宣传和传承活动,唐甄(唐瑜)思想文化的社会影响力逐渐提升,为进一步打造唐甄(唐瑜)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针对您提出在我区蒲家镇建设唐甄纪念馆的有关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纪念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固定馆址,设置专用展厅(室)、库房和文物保护技术场所,展厅(室)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展览环境适宜对公众开放;
(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运行保障经费;
(三)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一定数量和成系统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
(四)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建设唐甄纪念馆在土地、馆舍、藏品等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基于目前的研究成果,我区将鼓励和支持相关团体或个人持续对唐甄及其思想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收集相关实物和资料,待条件成熟后将会同市级部门一道适时对纪念馆建设再作规划。
诚如您言,达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历史文化名人和红色将星众多,各类文化资源丰富,我们将继续努力,以多种形式多样化平台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深入厚植达城文化底蕴。
再次感谢你对达城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
(联系人:通川区文体旅游局余文礼;联系电话:2392894)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