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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3-11-17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信件编号: 11059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咨询新生购买居民医保
信件内容 区长您好:我的小孩是2023年11月12日出生的,我想咨询一下,我小孩现在可不可购买2023年的居民医保,请及时回复。谢谢
信箱转办 请及时回复
部门回复 市民朋友:
关于通川区人民政府区长信箱交办单转来“咨询新生儿购买居民医保”信件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9〕42号)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加出生当年居民医保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沟通,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政策咨询请致电0818-2145266;0818-2149082。我局工作人员会耐心细致地解答医保政策。
经办人:曾岱;联系电话:0818-2145266。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