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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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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1033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咨询
信件内容 尊敬的覃书记:
  我是四川轻化工大学农发专业硕士研究生肖婷婷,正在研究四川省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2018年10月15日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制定了《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18〕158号),不知道贵县是否设立了该项制度?设立日期是哪天?风险补偿金总额度是多少?设立该项制度的文件名是多少?如有明确文件,请发送至我的邮箱:1195872515@qq.com , 感谢支持!!
部门回复 尊敬的肖婷婷女士:
您好!您通过达州市通川区长信箱反映的“咨询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问题已收悉,经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咨询我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建立及执行等相关情况。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10月15日四川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制定了《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18〕158号),2018年11月22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达州市人民政府纪要《研究建立达州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题会会议纪要》(第138号)决定建立了统一的达州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其中市本级财政出资1000万元,7个区县各出资不低于500万元。我区未单独出台关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和实施方案,一律执行达州市印发的《达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我区于2019年6月5日开始正式执行达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等相关制度,截止目前为止通川区财政已累计投入风险补偿金总额900万元,已累计为25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等)协助发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近1.5亿元,风险补偿金放大额度超过10倍以上。
三、政策法规依据
1.四川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制定了《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川财农〔2018〕158号);2.达州市人民政府纪要(第138号);3.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达州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农〔2019〕117号);4.达州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达州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项目贷款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农贷办〔2019〕1号)。
四、处理意见
已将相关政策法规依据文件电子档发送到您的邮箱1195872515@qq.com。
五、联系沟通的情况
就我区执行和实施达州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有关情况已与您通过电话交流和沟通。
(经办人:李长平,联系电话:13558530060)
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