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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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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11003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咨询2023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信件内容 区长您好:我父亲今年已经80岁了,他购买的是职工医保,我想咨询一下,2023年80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部门回复 尊敬的刘先生:
      您通过区长信箱咨询“2023年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2〕2号)第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扣除起付标准金额后,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一)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市内一级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 4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市外医疗机构 1000 元。退休人员按对应医疗机构级别分别降低100元。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逐次降低50元,但不得低于 100 元。
一个参保年度内,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治疗恶性肿瘤、白血病、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的,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二)支付比例:按参保人员年龄段和医疗费用高低,实行分段累进支付。
76周岁(含)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 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7%、个人自付 13%;超过5000元部分至 1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 89%、个人自付 11%;超过15000 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 92%、个人自付 8%。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政策咨询请致电0818-2145266;0818-2149082。我局工作人员会更进一步详细讲解。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